有人說,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是一種幸福;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是種遺憾。
我們一路在人生的旅途中奔走輾轉(zhuǎn),邊走邊愛,誰不想在剛剛好的時間剛巧對的地點遇上那個對的人呢?
可往往總要“流浪幾張雙人床換過幾次信仰”,才能讓“戒指義無反顧的交換”。
因為時光在流轉(zhuǎn),我們在成長,對愛情的看法和態(tài)度也在不斷變化,青春時光陪在我們身邊的那個人,走著走著也就被人群沖散了。
那么,你知道18歲的愛情和28歲的愛情有什么不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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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歲的我們,開始明白成年人的愛情,是現(xiàn)實和三觀的排列組合。
我們開始明白,愛情如果不能落實到穿衣吃飯這樣的小事上,就不能永久。
我們知道,物質(zhì)條件是必要的基礎(chǔ),三觀的差異更能決定兩個人是不是可以在一起。
面對愛情,我們開始變得很謹慎。
遇到了心動的人,會綜合考慮對方的條件,小心翼翼地試探。
兩個人相處的時候,我們已經(jīng)做不到100%的付出了,我們會在心里時刻記著,愛人最多愛7分,要留下3分愛自己。
如果感覺有那些絕對沒辦法接受的問題,就會理智干脆地給這段感情畫上句號,也會不舍,也會猶豫,也會遺憾,但還是會用理智來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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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歲的戀愛,激情,浪漫,又炙熱,就像夏日的陽光,燦爛卻也可能灼傷人。
28歲的戀愛,穩(wěn)重、克制、卻也綿長,就像秋天的涼風,沒那么狂熱,卻也總覺得缺了點什么。
從18歲到28歲,我們似乎成長了,成熟了,更懂得愛了,卻也更被動,更封閉,更吝嗇付出,也更害怕受傷了。